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技术细则
常州市建设局、常州市物价局、常州市房产管理局、常州市国土
资源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
估价技术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常政发[2004]85号文件),市建设局、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参照建设部《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原《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技术细则》(常建[2004]132号文)进行了修订。该细则自2007年5月10日起施行。现将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细则》(常建[2004]132号文)同时废止。本细则施行前,已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估价仍按原规定执行。
各辖市可参照本细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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