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房屋拆迁评估结果告知问题的通知
各规划国土资源分局,各有关建设单位: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房屋拆迁评估结果送达通知
:
根据武汉市城市规划局武规拆许字[200 ]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我单位 项目依法取得了 范围内房屋拆迁的权利,你(单位)所有(住)的 号房屋在本项目拆迁范围内。
经委托 公司评估确定,该项目 (住宅、商业经营、生产、办公、其他)用房房屋区位综合平均价格为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重置价评估为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结合其他相关调节因素,你(单位)所有(住)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评估结果确定为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内容见《房地产估价报告》或《房屋拆迁评估单》)。
如对该房屋评估结果有争议,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武汉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江岸区南京路66号)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结果与本评估结果有出入的,以鉴定结果为补偿依据;7日内未申请鉴定的,该评估结果为补偿依据,并作为房屋补偿发生争议时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行政裁决采用的依据。(本格式文本仅为参照使用)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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