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误诊引纠纷过错医院应担责
近日,一因医生凭直觉诊断病情导致误诊而酿成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曾某同意被告瑞金某医院一次性赔偿损失3.7万元。
1999年8月6日,曾某因右下腹疼痛来到瑞金市某医院就诊,该院医生在未经进一步诊断检查的情况下,仅凭直觉就判断患者为卵巢囊肿,并于8月7日对患者施行右侧附件肿物切除术,但医生在打开患者腹腔后却发现患者并非卵巢囊肿,而是阑尾炎穿孔并盆腔脓肿、肠穿孔,遂临时改施阑尾切除加肠切除吻合手术。后来原告多年一直未孕,常感下腹疼痛,2003年3月,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原发不孕,疑输卵管阻塞,曾某疑为当年误诊所致,便到该院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向赣州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赣州市医学会经鉴定认为,不孕症发生原因多且复杂,但从患者术前结婚半年以上未孕来看,难以排除其他疾患导致不孕的可能,遂作出病例不属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曾某于2006年12月23日向瑞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按照医疗过错损害赔偿案件对该案进行处理,最终作出以上调解。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