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治疗致残索赔五十七万元
8月14日消息:杨某快3岁了,他不会说话,不会站立,不会吃饭,不会翻身……
他是脑瘫儿,治愈的希望只有百分之一,需要终身进行康复治疗。
小某的不幸,缘于他出生后的一场疾病,也由此引发了一起医疗纠纷……
8月8日,记者来到哈密市,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新生儿遭遇"黄疸"
2003年10月2日19时40分,小某在哈密市某医院出生。出生记录上写着:男孩,3100克,各项发育指数正常,阿氏评分10分。
第二天深夜,小某的妈妈别剑辉发现儿子全身皮肤泛黄,而且很少哭闹,"乖"得出奇。
10月4日,小某的爸爸杨某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大夫,对方的回答让他松了一口气:"这是黄疸,新生儿几乎都有,过一阵就好了。"
可过了几天,小某的皮肤越来越黄,面部甚至呈金黄色。
10月8日,在杨某夫妇的要求下,医院组织了会诊,发现小某已形成新生儿黄疸,经化验血清总胆红素为542umol/L。
这是一个危险的数值。后来杨某在医学书籍中看到这样的说明:"高胆红素血症是新生儿常见病,只要及时给予有效治疗便可以痊愈,反之则会发展为胆红素脑病(黄疸性脑瘫)。新生儿血液化验血清胆红素在205.2umol/L时为病理性黄疸,如不做处理,血清胆红素会迅速上升,在12-24小时突破血脑屏障,进入脑组织,造成不可逆转的脑性瘫痪。"
医院对小某进行了蓝光照射治疗,10月11日,小某的血清胆红素浓度高达528umol/L,且出现角弓反张、双手紧握等异常症状,黄染现象依然严重,杨某夫妇果断决定:换医院!
当天,杨某夫妇带着儿子住进了哈密市红星医院。经过7天治疗,小某的黄染现象消失。
孩子得了脑瘫
2004年春节后,杨某夫妇感到儿子有点"不对劲":脖子很软,头立不起来,不会翻身,各种动作都是无意识的,完全不像与他同龄的孩子。
杨某夫妇抱着孩子来到红星医院,一位大夫检查后指着孩子的头说:"可能这里有问题,你们还是到内地去看看吧。"
2004年3月25日,杨某夫妇带着儿子踏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
杨某夫妇来到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
当得知小某出生后第六天血清总胆红素为542umol/L时,儿科专家许东红大吃一惊:"黄疸值这么高,孩子能活下来简直是奇迹!"许大夫对小某进行检查后,告诉杨某夫妇:"孩子是核黄疸的后遗症--脑瘫,他恐怕一辈子都是这样。"
脑瘫!杨某夫妇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带着儿子跑遍了北京各大医院,所有的诊断都一样:脑瘫。
百分之一的希望
一位专家告诉杨某夫妇:"脑瘫并不是不治之症,而是难治之症,即便终身治疗,也仅有百分之一康复的希望,你们家庭条件一般,还是放弃吧。"
看着怀里6个月大的亲骨肉,杨某夫妇怎么忍心放弃?
康复治疗是很花钱的。小某先在首都儿童疾病研究所治疗了3个月,接着又到郑州一家康复中心治疗了11个月,之后回北京复查,前后仅治疗费就花了十五万余元。
小某被确诊为脑瘫后,杨某立即返回哈密筹集治疗费用,他卖掉了房子,又四处借钱,每天下班后,还推着自行车到街上卖冰棍。杨某所在的哈密双合碱业公司职工得知他的不幸后,为其捐款1.4万元。杨某年届八旬的父母为了攒钱给孙子治病,天天拣废品卖钱,家中甚至舍不得用液化气,做饭都烧木柴。
小某最怕穿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对他来说,治疗是一种"酷刑"。小某每天都要接受针灸治疗,全身要扎一百多针,一针下去就是一个小血孔。每次从治疗室出来,小某都浑身缠满了纱布,别剑辉心疼得直掉泪,可不治又不行,百分之一的希望也不能放弃!
索赔五十七万元
2006年4月21日,杨某夫妇以儿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哈密市某医院告上法庭,索赔五十七万元。
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哈密市某医院对小某是否属于黄疸性脑瘫提出质疑。法院决定休庭,待医学鉴定做出后择日再审。
8月初,杨某夫妇拿到了哈密地区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书上写道:"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医疗护理规范、常规行为;患儿出生第二天出现黄疸,医方未予以重视,出生后第六天胆红素浓度已达542umol/L,延误了诊疗时间。另外,医方治疗措施不够得力……医方过失行为与患儿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患者目前状况符合胆红素脑病后遗症表现……本病例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8月8日中午,记者来到哈密市某医院,该院医务科副主任告诉记者:"医院刚拿到鉴定书,目前对这件事还没有形成内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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