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有3份病历该拿哪本去鉴定?
成都市卫生局承认医院在书写病历方面确实存在问题,但此事须以法院判决为准
3份病历基本相同,但从保险公司得到的那份上,有完整的出入院纪录,其他两份则没有。
因为涉及到医疗事故鉴定,面对这3本病历,死者王成的妻子邱某不知如何是好。她认为3份病历都可能有假。
邱某今年39岁,初中文化的她,现在每天必做的,就是研究一些复杂的医学名词,同时比对手上3份病历的不同。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丈夫王成的突然离世。
"他才39岁,没想到就这样走了。"邱某至今无法接受丈夫离开的事实。
王成7月29日因腰痛到新津县中医医院就医。邱某说,本想让丈夫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看病,但在新津县中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院表示"小小的椎间盘突出,在这里输输液就能医。"邱某心想,既然如此,就不用去成都了,便安心让丈夫在新津治病。
"他身体一向很好,很少住院,去年在华西住过一次院,这次是他第二次住院,没想到就这样走了。"邱某的话让王成母亲不住地掉泪,王成的父亲也红了双眼。
死者3份病历 辨病依据两种说法
8月2日,她和院方在新津县卫生局进行调解时,得到了第一份病历。因为当时没有盖章,且丢失了有关药品的说明书,在律师的提醒下,8月9日,她又来到新津县中医医院复印了病历,并在每一页都盖了医院的公章。其间,她又从保险公司处获得了另一份病历。
在8月2日拿到的病历中,在病程记录的中医辨证辨病依据中,写着"该患者以头晕为主要表现";而8月9日拿到的病历和从保险公司处得到的病历上,相同的地方却写着"该患者以右下肢无力为主要表现"。一直对病历持有异议的邱某,对此不知如何是好。
医院相关负责人说,一直以来都是该份病历,并未改动过。
病历改过9次 最后一次描述变了
对于王成的病历,一共有9次修改记录。前8次基本一样,只是因为病情的进展,对病历进行了补充,而且第8次修改记录显示,在7月29日晚10点21分17秒,中医辨证辨病依据仍为"该患者以头晕为主要表现";但最后的修改记录显示,在7月30日早上6点59分37秒,相同位置的描述变成了"该患者以右下肢无力为主要表现"。这次修改时间是王成去世后的11个小时左右。
邱某已将新津县中医医院告上法庭,期盼有一个说法。因为涉及到医疗事故鉴定,病历是非常重要的部分,面对这3本病历,她不知如何是好。她认为3份病历都可能有假。
江敏说,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应以法院认证为准。"法院在收集完原告和被告双方意见后,就事故鉴定材料,会对其进行质证。当原被告双方意见发生争议时,法院应该有一个鉴定的程序。"江敏说,"法院应对哪本是真实病历作出判断,而不会让病人去选择。"
同时,成都市卫生局也介入此事进行了调查。
目前,此案一审已开过一次庭,双方均表示会静候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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