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卫是什么
假想防卫的构成要件:
一、不法侵害行为实际是不存在的
所谓假想防卫,是自己想象出来的。而想象出来的危险是并不实际存在,所以所对应的防卫行为我们就称之为假想防卫。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防卫的意识
这是假想防卫的必备条件。这种防卫意识来自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道不法侵害并不存在的,也就不会产生防卫的意识,假想防卫就不会发生。如果行为人不是由于防卫意识实施行为的,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犯罪。
三、行为人的防卫行为给无辜者造成了损害,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结果条件
由于行为人误将他人的行为视为不法侵害的行为,所以会产生不应发生的损害结果。假想防卫才具有了社会危害性。如果行为并没有给无辜者造成损害,那么行为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假想防卫的责任:
一、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后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二、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要轻一些。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