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室工作制度
1.婴儿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度、湿度。室内每日通风换气或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
2.本室工作人员必须是无传染病者。工作人员须定期做喉部细菌培养,以便检出带菌者。新工作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进入。非婴儿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婴儿室谢绝参观。严禁家属到室内探视新生儿。
3.工作人员进婴儿室前应戴好帽子、口罩,穿好隔离衣,更换专用鞋。每次护理新生儿前后,应洗净双手。
4.婴儿室的面巾,产妇清洗乳头的棉棒,奶瓶、奶头、奶罩,新生儿的衣服、尿布必须经过消毒才可应用。新生儿出院后床位要进行消毒。新生儿患传染病或有感染可疑时,应当予以隔离。
5.新生儿的手圈、床及包被外面,均需标明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以便识别。
6.发现新生儿有脐带出血、颜面苍白、发绀及其他异常情形时,应在可能范围内予以处置并立即报告医师。新生儿应逐日称量体重,生后2~4天口服或接种卡介苗。
7.婴儿室内的器械、物品均应固定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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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每次交接班除书面报告外,要巡视新生儿逐一口头交班。病危新生儿交班本上要书写清楚,并将特殊病情记入护理记录单上。一切用品应整理齐备交给下一班。
9.新生儿使用热水袋,温度不宜超过摄氏49度。热水袋应加布套,切勿贴近新生儿身体以免烫伤。
10.婴儿室沐浴盆每日消毒一次。在面盆不足时,用过一次,应用肥皂手巾擦洗清洁。有条件的医院最好每天沐浴。
11.婴儿室应备有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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