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乡村卫生员非法为孕妇进行人流手术致其死亡

来源: 2017-11-27 15:30

经不住对方多次请求,58岁的乡村女卫生员宋某某为孕妇苗某打了一针堕胎药,不料,苗某次日下午死亡。宋某某为此身陷囹圄,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节,在检察员的建议下,2月25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宋某某有期徒刑5年,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给孕妇打堕胎药致其死亡

  1980年,30岁的宋某某开始在灵璧县大庙计划生育服务所从事人流、上环、接生、取环等项工作,1985年8月29日取得个体行医许可证,1998年12月30日取得医士资格,2004年7月买断下岗。2008年6月,灵璧县大路乡某村村妇苗某在生育两个女儿均是剖腹产的情况下,怀孕第三胎已达4个多月。因苗某的体质不好不想再生育,当听说宋某某能做终止妊娠手术,苗某便多次带礼物到宋某某家中要求为自己做人流手术。2008年6月11日10时许,宋某某在自己家中给苗某打了一针1992年前生产的堕胎药"利凡诺",嘱咐苗某回家后有情况及时联系。当日下午,苗某在家中太阳能热水器下洗澡十多分钟后打哆嗦,晚上开始发烧。 6月12日凌晨4时许,苗某因发烧、腹痛到宋某某家中,一测体温达40.5度。宋某某给其注射安比、吊双黄连、洁霉素等药,中午引产一女胎后,又给其吊一瓶氨基酸。当苗某感到身体不适时,其丈夫刘某将其送医院抢救。苗某在灵璧县冯庙卫生院抢救半小时后,于当日17时死亡。

  一审被判10年不服上诉

  在宋某某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后,苗某家人于6月18日将尸体火化。 2008年8月1日,灵璧县公安局法医依据灵璧县冯庙卫生院抢救记录,出具分析意见书认为,苗某的死亡原因符合失血性休克。2009年8月31日,在灵璧县法院主持调解下,宋某某家人再次赔偿3万元,苗某家人表示谅解。

  2009年9月17日,灵璧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2009年12月8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鉴于宋某某是应苗某多次上门要求为其手术,也未牟利,归案后认罪、悔罪,且积极赔偿苗某家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苗某家人谅解,建议合议庭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情况下,可以对宋某某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这一建议,于2010年2月25日作出二审改判,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