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医害惨花季少女 小病医出大毛病
日前,一起因非法行医而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会同法院法警大队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石某主动来法院交清了2233.41元赔偿款,从而使这起罕见的赔偿案得到执结。
据了解,石某于2006年开始学医,至今未办理行医营业执照。同年3月13日,受害人蒋某的母亲杨某在炮团乡赶集时遇上石某,遂与其联系给17岁的女儿蒋某医治内痔之事,石某同意,同年5月12日下午3点左右,石某给蒋某肛门注射痔内治散及水剂两针,同月20日又连续注射了同类药两针。事后,蒋某顿感局部疼痛,出现发高烧,阴道、肛门、大小便出血等症状。见状,蒋某由父亲等人护送到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直肠阴道瘘,并住院七天花费409.20元医药费。后经鉴定得知,系石某非法行医所致。同年12月7日,蒋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判令被告石某支付原告各项费用2233.41元(含蒋某医疗费、鉴定费、住院期间生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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