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被当肺癌治 患者向医院索25万
多家医院检查都是肺结核
家住公主岭市的王某某在2005年患上了气管内膜结核,到四平市中心医院进行检查时被诊断为肺癌,并实施了伽马刀手术。王某某花费了10多万医药费后,北京一家医院复查的结果让人吃惊:导致他病情加重的原因就是伽马刀手术。王某某将四平市中心医院告上法庭并申请了司法鉴定。近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4次检查结果为肺结核
2005年7月10日,53岁的王某某因患病到公主岭市国文医院检查,当时,医生通过CT检查片子初步诊断王某某患上了肺结核。7月21日,王某某在医生建议下服用了抗炎结核药物后,来到吉大一院进行确诊,吉大一院CT检查报告上写道:左肺下叶炎症,建议治疗后复查,医生告诉王某某,他患的是肺结核。就这样,王某某回家用药治疗。当年8月11日和12月2日,王某某两次到公主岭市国文医院复查,确诊结果都是肺结核,医生建议他进行纤支镜检查。
又"变"成肺癌了
王某某在吃了一段时间的药物后,病情有所好转。但就在他病情好转不久,突然又因患上感冒导致病情恶化。为此,王某某再次到国文医院进行检查,当时,一位医生建议他到四平市中心医院治疗。"当时,四平市中心医院在没有进行活检和化验的情况下,就诊断我是左侧肺癌。"王某某说,中心医院也没有参考吉大一院和其他医院的检查报告和CT检查片子,直接诊断他患上了肺癌。并建议做伽马刀手术。
做了10次伽马刀手术
"当时,院方只是说伽马刀手术是一种无痛手术,而且不需要住院,就像做CT检查一样。"王某某的妻子说,当时,王某某的家人瞒着他同意了医院的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为王某某做了伽马刀手术。
"一共做了10次,每次20分钟,每次我都感到非常疼痛。"王某某说,他后来到北京协和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复查时医生告诉他,即使是癌症患者做这种手术时,每次也不应该做这么长的时间。王某某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回家休养。
手术造成放射性肺炎等
王某某说,回到家后,家人告诉了他被确诊肺癌的消息,原本以为在家康复一段时间就会好,但在术后,王某某出现了很多不良反应。不能正常行动,行走要靠别人搀扶,而且,食道被严重烧伤,王某某的体重从60公斤很快降到了不到50公斤。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后,王某某又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长春肿瘤医院进行检查。医院没有发现癌细胞。
2006年3月9日,王某某在中日联谊医院对术后造成的放射性肺炎进行了激素抗炎治疗。住院11天后,为了确定自己到底得的是什么病,王某某又到了北京协和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进行确诊,最后确诊王某某患有左支气管内膜结核、肺结核。但在经过伽马刀手术后,王某某患有放射性肺炎、左主支气管被坏物堵塞,下肺体积缩小,白细胞减少等病情。
司法鉴定结果为6级伤残
在北京协和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王某某回到了公主岭家中休养。在休养期间,王某某对四平市中心医院对他"误诊"而造成的后果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鉴定结果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之后,王某某又申请了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为:6级伤残,四平市中心医院在为王某某治疗中存在过错,王某某术后出现的并发症和伽马刀手术存在因果关系。
拿到司法鉴定后,王某某将四平市中心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四平市中心医院赔偿25万元经济损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7月25日,由于被告方提出需要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请求,法院推迟了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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