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被误诊 患者索赔60万
肾炎患者王女士因认为被医院误诊而贻误治疗半年多,将医院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60万余元。
记者上午获悉,西城法院判令该医院向王女士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近8万元。
据王女士诉称,1994年,她因尿急、尿痛等症状,到西城区某医院就诊并多次复查,均被诊断为泌尿系感染。直至同年11月,王女士因疲劳无力出现晕倒,再次复查时被诊断为肾炎。
随后,王女士将医院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60余万元。
法院委托鉴定机构中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医院方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延误诊断的医疗过失行为,但王女士的自身因素是其不良后果的主要原因,医院方的医疗过失属次要原因。
医院坚持认为,其对王女士的病历记载均符合规范,且不存在误诊,故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院应在责任范围内对王女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