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可以双方约定吗
一、合同诉讼管辖法院
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即合同的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诉讼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告(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合同诉讼形式
起诉的形式有两种:
书面形式。用书面形式起诉、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具有以下内容:当事人自然情况。是公民的,应写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及证人的姓名、住所。
口头形式。起诉一般应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只限于对那些简单民事案件且原告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才能允许口头起诉.对于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将原告口诉请求与事实、理由记入笔录,并告知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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