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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的车被撞毁怎么要求赔偿?

来源: 2017-08-09 15:42

  如果车辆是停在4S店或者车展上做展览用,受损后是以侵犯财产权来要求赔偿的,一般不以交通事故来谈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第3项、第4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展览的车被损毁谁能要求赔偿?

  一般而言,作为展览用的车通常是还未卖出去的。如果该车已经被人买走,而后放在这里展览,则该车的车主能要求赔偿,需要赔偿损失的除了制造损失的人以外,展览方也需要承担因照顾不周产生的赔偿责任。如果该车还没有被卖出,则车的所有权应当属于生产商或者经销商,这时车被损坏了就应该是该车的所有权人追讨赔偿。

  谁有义务赔偿损失?

  1、如果是未成年人损坏了展览用的车辆,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导致该车损坏的人需要赔偿损失。

  3、如果展览方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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