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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中烟工业公司招聘考试笔试资料法律知识点:贪污受贿罪请律师可以吗

来源: 2019-11-1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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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请律师可以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所以贪污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是有权请律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以酬谢费名义收受财物是受贿罪吗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以酬谢费、手续费、提成、回扣等各种名义收受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要作具体分析,区分不同情况:  
1、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区分开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构成受贿罪的不可缺少的要件。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为他人推销产品,购买物资、联系业务,以“酬谢费”等名义索取、收受财物的,不应认定受贿罪。对于其中违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严禁经商的规定,或违反有关工作制度和纪律的,由所在单位处理。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按其他法律规定处理。  
2、把合理报酬与违法所得区分开来。如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为外单位提供业务服务,按规定得到合理奖励的;为本单位推销产品、承揽业务作出成绩,按规定取得合理报酬的;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专门机构,从事提供信息、介绍业务、咨询服务等工作,按规定提取合理手续费的;取得这些合理的劳动报酬,均不属于受贿。  
3、把对搞活经济、发展生产有利与无利区分开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不论对搞活经济有利或者无利,其性质都是受贿行为。但是,区分对搞活经济、发展生产有利或无利这一界限,对于衡量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对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否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都是必要的、有意义的。当前,在经济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酬谢费”等名义索取、收受财物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勾结,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以少报多、以多报少、抬高或降低物资价格、提高工程造价、降低工程质量等手段为他人谋取利益,使国家或集体受到损失,而以“酬谢费”等名义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的,均应认定为受贿罪。犯受贿罪,同时犯诈骗罪、贪污罪的,应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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