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职培•广东
国电

2020广东军队文职考试考前常识速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来源: 2019-11-28 11:04
精品课程

2019 年 2 月 28 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 下级党组织向 上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向

  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重大事项,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

  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包括党组

  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

  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

  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本条例所称请示,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

  就重大事项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所称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

  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第四条 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治导向。

  (二)坚持权责明晰。

  (三)坚持客观真实。

  (四)坚持规范有序。

  第二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

  第六条 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一般应当以组织名义进行,向负有领导或者监

  督指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党组织负

  责同志名义代表党组织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应当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有

  关规定直接向更高层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七条 接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织,应当根据事项性质和内容向负有主要

  领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同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特殊情况下,可

  以不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

  第八条 接受归口领导、管理的单位党组织,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

  的领导,向其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归口领导、管理单位党组织请示

  报告。

  

  第九条 接受归口指导、协调或者监督的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

  告一般应当抄送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

  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应当统筹所负责区域、领域、行

  业、系统内各单位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归口统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总体

  情况、牵头事项完成情况等。

  第十条 涉及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的重大事项,应当由有关党

  组织向共同上级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联合请示报告应当明确牵头党组织。

  党政机关联合请示报告的,一般应当将上级党政机关同时列为请示报告对象。

  第十一条 根据党内法规制度规定,党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和党的工作机关

  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接受下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并作出处理。

  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可以就全面工作或者某些方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

  示报告;有关负责同志可以就分管领域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也可以受

  党组织或者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委托,就全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三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

  第十二条 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

  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国家安全、港澳台侨、外交、

  国防、军队等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只能由党中央领导和决策的

  重大事项,告 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上级

  党组织就有关问题已经作出明确批复的;事后报告即可的事项等。

  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具体事务性工作;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表

  态和情况反映等。

  第四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

  第十八条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一般应当经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传

  批审定,由主要负责同志 签发或者作出。必要时应当事先报上级党组织分管负责

  同志同意。

  两个以上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的,应当 协商一致后呈报。未取得一致意见的,

  应当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给上级党组织以充

  足研判和决策时间。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职尽

  责,并及时进行后续请示报告。

  定期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 专题报告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学

  习贯彻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专题报告应当注重反映落实见效情况,

  不得一味求快。对上级党组织 交办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时限要求报告。 突发

  件 性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

  第二十条 提出请示应当阐明请求事项及相关理由。报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对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重大事项,受理党组织如需以其名义再向上级党组织请

  示的,应当认真研究并负责任地提出处理建议,不得只将原文转请示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 上级党组织收到请示后,一般由综合部门提出 拟办意见报党

  组织负责同志按照规定办 批办。

  党政机关联合提出的请示,由上级党组织理 牵头办理。

  第二十三条 请示的答复一般应当坚持向谁请示由谁答复,特殊情况下受理

  请示的党组织可以授权党组织有关部门代为答复。

  第二十四条 报告应当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参考价值,有助于上级党组织了解

  情况、科学决策,力戒空洞无物、评功摆好、搞形式主义。报告应当简明扼要、

  文风质朴,呈报党中央的告 综合报告一般在 5000 字以内, 专项报告一般在 3000

  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有关内容可以通过附件反映。

  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收到报告后,应当由综合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报送党

  组织负责同志 阅示。综合部门可以将主题相同、内容相近的报告统一集中报送,

  或者摘要形成综合材料后报送。

  党组织负责同志对报告作出批示指示的,综合部门应当及时按照要求办理。

  第二十六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报告的综合分析利用。对于 有推广价

  值的典型经验做法,可以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宣传;对于 共性问题,应当予以重

  视并研究解决;对于议 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应当认真研究吸收、推动改进工作。

  第二十七条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办理情形的,有关人

  员应当回避。

  

  第五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方式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应当根据重大事项类型和缓急程度采用 口头、书面方

  式 式进行请示报告。

  第二十九条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适宜简便进行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对于

  情况紧急或者重大事项处理尚处于初步酝酿阶段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先行请示

  报告,后续再以书面方式补充请示报告。

  第三十条 口头请示报告视情采用通话、当面、会议等方式。内容较为简单

  或者情况十分紧急的,可以采用 通话方式;内容较为复杂或者情况敏感特殊的,

  可以采用 当面方式;内容较为正式或者涉及主体较多的,可以采用式 会议方式。

  口头请示报告应当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确保有据可查。

  第三十一条 非紧急情况、重大事项处理处于相对成熟阶段或者不适宜简便

  进行的请示报告,应当采用书面方式。

  第三十二条 书面报告视情采用 正式报告、信息、简报等方式。信息侧重

  于报告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注意的问题、现象和情况等,应当做到及时高效、权

  威准确。简报侧重于报告某方面工作简要情况。

  党组织应当统筹用好书面报告方式, 坚持“一事不二报”,一般不得就同

  一内容使用多种方式重复报告。上级党组织明确要求正式报告的,不得以其他方

  式代替。

  第三十三条 党组织可以利用 电话、文件、传真、电报、网络等载体开展

  请示报告工作。涉密事项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

  第三十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采用 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党组织应当及时办理党员、领导干部的请示事项,必要时可以对报告事项作出研

  究处理。

  第七章 监督与追责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查机制

  第四十二条 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

  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纠错机制

  

  第四十四条 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 2019 年 1 月 31 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直播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相关推荐
热门排行
长理职培微信公众号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CLZP66
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