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农村信用社|农商行考试单位公基—邓小平理论
1.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
邓小平理论科学地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证明,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活的灵魂,它贯穿于邓小平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邓小平理论的全部内容,都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产物。
(1)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要求和前提。
(2)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目的和归宿。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很重要的就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把过去那些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方针政策,那些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原则的教条式的理解和认识,坚决纠正过来,并从这些不正确的政策和思想束缚中彻底摆脱出来,使我们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
3.“三个有利于”
“三个有利于”标准是指: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成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4.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很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
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科学概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人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因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而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这个概念包括两层含义:
(1)我国已经进人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2)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我们必须正视而不能超越这个初级阶段。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党的十五大提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存在着种种矛盾,阶级矛盾由于国际国内因素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决定了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是经济建设,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主要矛盾解决的过程,就是我国社会经济进步、政治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就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过程。
7.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于中共十三大提出: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共十七大通过的党章,对基本路线做了补充:由原来的“富强、民主、文明”改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8.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动力
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途径和内在动力,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是指在不改变社会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为巩固和完善现存制度而对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具体制度进行的变革。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在各方面都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适应的比较成熟、比较定型的制度,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生机和活力。
9.对外开放
对外开放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我国对外开放的原则体现在:
(1)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我国的社会经济性质和具体国情决定了我国经济建设的立足点必须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
(2)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3)必须坚持全局观念,克服本位主义和盲目性。
10.四项基本原则
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邓小平对党的长期历史经验的科学概括,体现了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和亿万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是不可动摇的立国之本。
11.“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这一构想包括一个前提、五个基本点:一个前提就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不允许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一个中国,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核心,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
五个基本点的实质就是在一个统一的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问题。具体包括:
一是中国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
二是台湾、香港和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继续实行原来的资本主义制度,保持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三是特别行政区的地方政府享有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台湾特别行政区还可保留自己的军队;
四是中央政府不干预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不向特别行政区派管理人员,特别行政区的领导人和各界代表人士可以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
五是外交权属于中央政府,特别行政区可以以中国的特别行政区的名义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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