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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农村信用社考试专业知识:耕地占用税法9月1日施行,税收减免细则知多少!

来源: 2019-11-0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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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施行。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一、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人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耕地占用税应缴税额公式及标准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1、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2、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3、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4、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标准

1、上海:45元/平米、北京:40元/平米、天津:35元/平米

2、江苏、浙江、福建、广东:30元/平米

3、辽宁、湖北、湖南:25元/平米

4、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重庆、四川:22.5元/平米

5、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20元/平米

6、陕西、吉林、黑龙江:17.5元/平米

7、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5元/平米

四、可以减免税费细则

(一)、免征政策

1、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或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2、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3、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4、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减征政策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三)、临时占用耕地政策

《耕地占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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