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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文职2016重庆法检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解析(2)

来源: 2017-06-03 07:51

 35.【答案】B。解析:行政行为根据对象是否特定,可以分为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根据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式,可以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根据是否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分为依申请行政行为与依职权行政行为。故,具体行政行为与要式行政行为不是一一对应关系,A项说法错误;行政许可必须以相对人申请为前提,是依申请行政行为,C项错误;商标局为企业注册商标是行政确认行为,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36.【答案】。解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37.【答案】A。解析:陈述和申辩是行政相对人基于程序正义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故A项说法正确。以行政处罚为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故并非针对所有重大事项,行政机关都应当在行政相对人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听证。故B项说法错误。作出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除可以要求复议外,还可以提起诉讼,故C项说法错误。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说明理由,故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

38.【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故A项说法错误。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故B项说法正确。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故环保局不得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C项错误。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排污许可证信息不属于依法不应当公开的信息,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39.【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项中罚款标准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40.【答案】C。解析:《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故本题答案为C项。

41.【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据此,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答案为B项。

42.【答案】D。解析: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故本题答案为D项。

43.【答案】B。解析:ACD三项承担的都是无限责任,只有B项中的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的有限责任。

44.【答案】A。解析:丁某不需要支付20元洗车费,双方并未就洗车达成合意,是丁某计划外的消费,属于强制消费行为,支付20元没有法律依据,这既不是不当得利,也不是无因管理,更没有合同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45.【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6.【答案】B。解析:《担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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