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文职2016重庆法检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解析(4)
58.【答案】D。解析:《刑法修正案(九)》对不阻碍解救儿童的改为"可以从轻处罚",对不阻碍被买妇女返回居住地的改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可见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不再免除刑罚。所以选项A 的说法正确,不选。对贪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修改,对贪污的数额分为"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档,并结合其他情节定罪量刑。所以选项B的说法正确,不选。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所以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名的死刑。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选项D的说法错误,选。故本题答案选D。
59.【答案】C。解析: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所以选项A的说法应该定性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并且是直接正犯,而不是帮助犯。所以选项A不选。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所以选项B的说法应该定性为拐卖妇女、儿童罪,并且是直接正犯,不是帮助犯。所以选项B不选。《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所以选项C的说法正确,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指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所以选项D的说法应该定性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所以选项D不选。故本题答案选C。
60.【答案】B。解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故本题答案选B。
61.【答案】D。解析:《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故本题答案选D。
62.【答案】B。解析:《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所以选项C属于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所以选项C不选。《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以选项AD属于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所以选项AD不选。故本题答案选B。
63.【答案】D。解析:《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这样的量刑原则包括两个基本内容:①审判人员在量刑时必须查清犯罪在客观方面的和主观方面的各种情节,这是量刑的基础。②审判人员量刑时必须在严格遵守刑法总则和分则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具体确定每个犯罪人的刑罚。所以B项正确。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所以C项正确。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因此,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所以D项说的量刑的主体是司法机关是错误的,因为司法机关不仅包括人民法院还包括检察院。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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