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文职2015年天津公安文职面试备考:四大交流原则
原则一:树立自信,表达流畅
自信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特别是在考场上,如果在交流的过程中对自己都不够信任,那么考生很难取得考官信任。所以,考生要全面了解自身的优势,尽早弥补自身的不足,树立自信心,在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要自信满满。另外,在表达上也要尽量做到流畅,展现出自己的思维流畅度,能够让考官听清楚考生的答题内容。
原则二:摆正位置,语气适中
个别考生在考场上出现语气强硬,甚至态度傲慢的情况,不适合自己考生的身份。考场上与考官交流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自卑也不高傲,语气适中。这样就会在交谈过程中避免让他人觉得考生过于高傲,固执己见,不够随和。同时,大家也要学会去倾听考官表达的内容,特别是考官在读引导语和题目时。所以学会聆听,学会随和,这是在交流过程中应该遵循的重要法则。
原则三:培养思维,言简意赅
回答问题时,考生如果一道题目叙述冗长,那么观点再新颖也很难吸引考官的注意力。所以,考前要训练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表达习惯。同时,在考场上,考生和考官交流的时候,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语言组织,学会用比较少的话语表达出自己的观点,才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让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和信息。
原则四:调整心态,平静从容
考场交流是人与人面对面进行沟通的一个过程,在整个交流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希望交流的对象是一个面善的人,这样自己在表达观点的时候也会内心舒畅,而这种面善就来源于一个平和、善良的心态,体现在面部表情上。在考场上,微笑和从容是比较好的面部表情,微笑能给他人带来安全感,使他人感到被认同,从容能展现出自己的性格和心态,博得考官的青睐。所以在交流的时候,时刻注意自己的表情,能带来意想不到的交流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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