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文职2016面试热点模拟题:救护车 “打表”收费
【面试模拟题】
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从5月1日开始,将使用计价器来确定救护车使用费,取消往返全程计价。对此,引发热议,有人认为医院作为经营主体,应该收取合理费用;有的认为医院作为公益性质单位,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不应该以此收费。对此,你怎么看?
【立正参考答案】
长期以来,医院的救护车作为紧急病人的生命希望车,一直存在收费不明,或是收费不合理现象,备受群众争议。
有的人认为救护车出诊收费是医院变相盘剥病人,是"趁病打劫",而且病患几乎无依据申诉与维权。同样也,也有人认为救护车作为当今医院的稀缺资源,不应浪费,而且救护车出诊医院也是要付出成本,收费存在合理性。其实,救护车到底是否应该收费以及应该收费多少,是两个都需要讨论的问题。个人认为,医院虽有公益性质,作为当前市场经营主体,在实际经营运作过程中,也是需要付出成本的,所以合理的收费标准是应该得到响应和提倡的。在当前群众争议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个人认为是:
一是医院救护车应保证收费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合理性。这需要医疗主体单位做好院前急救价格政策说明,对各项目收费做出明确和规范,价格水平应根据当地物价做好调整与收费。
二是查清和取消当地医院的各类不合理收费,特别是巧立名目费用,如"空驶费"、"返程费"等,做好统一标准收取,并公布举报热线,让群众监督各级医院执行标准。
三是完善当前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扩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减轻家庭的大病医疗负担,特别是对于特困难群众给于关注。
总之,当前各级医疗服务单位的管理水平层次不齐,各地收费差异过大,名目不一,是值得当地政府重视和解决的。这也是当前医疗体制改革的难题和重点。北京市政府的做法,值得各地政府效仿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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