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上杭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2人公告
根据《福建检察院第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法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8月14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15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上杭县人民检察院五楼505。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初步审查:县检察院政治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重点考察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政治素养、与检察业务相关的法律常识(侧重刑法、刑事诉讼法)、实务操作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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