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上杭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2人公告(2)
(二)专业技能考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10分钟,语速为10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三)考试时间:8月27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下午14:00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每场20分钟。
(四)考试地点:由市检察院在本市设定一考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命题工作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笔试占总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
五、考察
省检察院根据总成绩和招聘人员数量,按1:1.2确定考察对象,交由县检察院组织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聘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调剂
本次招聘省、市、县两级检察院同步进行。为确保统一招聘顺利完成,省检察院将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个人志愿、考察情况等,并结合报考本市各招聘检察院人员进入考察的数量、各招聘检察院的实际需求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调剂。
七、体检
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九、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列入检察院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十、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咨询电话:0597-3138708。
3.本公告由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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