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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检两院招考专业知识真题(3)

来源: 2017-09-10 09:40

 刑法

1.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量刑时既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要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

B.罪刑法定原则要求严格解释刑法,因此可以随意对刑法进行限制解释

C.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必须是成文法,因此国务院制定的规章也可以成为刑法的渊源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罪与刑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因此新法一律不能溯及既往

2.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解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C.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

D.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3.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

B.外国人乙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

C.外国人甲在国外教唆中国人陈某到中国拐卖儿童,陈某独自来中国拐卖儿童,后甲来中国旅游,中国司法机关对仅仅实施了教唆行为的甲没有刑事管辖权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4.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如果甲不能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C.无论甲能否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对于乙的死亡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D.无论甲能否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对于乙的死亡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5.以下关于犯罪主体的各种说法,正确的是:

A.甲(15周岁)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导致被运

送人10人死亡,甲不构成犯罪

B.乙(不满16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进行抢夺,但未使用该凶器的,也构成抢夺罪

C.丙(15周岁)明知破坏水库大坝会导致多人死亡,仍然实施决水行为,引起3人死亡的,不应当构成犯罪

D.丁(不满15周岁)数次教唆他人制造、走私和贩卖毒品,但不构成犯罪

6.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B.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C.对于单位犯罪,原则上除了处罚单位本身,还要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对单位犯罪一律实行双罚制。

D.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7.关于罪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在某农民家里盗窃,看到柜子里放有一把手枪(农民的儿子是武警),但他不认识该枪的具体型号。他仍然窃得该枪。由于甲不认识枪支的具体型号,所以不构成盗窃枪支罪

B.乙在盗窃时发生认识错误,误把枪支当炸药盗回,乙构成犯罪未遂

C.丙丢失枪支后3天才发现,他立即上报。但是,盗枪者已经用该枪杀死一人。丙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D.丁受雇替王某杀死李某。由于对李某不熟悉,他误将吴某当做李某杀害。由于丁没有杀死想要杀死的人,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8.甲、乙共谋后,共同瞄准被害人丙开枪,试图杀害丙,但均未打中被害人。与此同时,丁对丙有仇,但与甲、乙素不相识的丁在另一侧对准丙开枪,丙死亡。对本案的处理结论,正确的是:

A.甲、乙均无罪,因为死亡结果和他们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甲、乙、丙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均是故意杀人罪

C.甲、乙、丙三人虽无共谋,但成立共犯

D.甲、乙、丙无须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但均是故意杀人罪

9.母亲甲(擅长游泳)带儿子外出游泳,发现自己一直很讨厌的儿子(8岁)被卷入漩涡中,以为自己不救助儿子,法律也不会追究自己,即离开现场,儿子很快死亡,对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由于儿子被卷入漩涡不是甲造成的,甲没有犯罪故意

B.甲有法律认识错误,所以无罪

C.甲存在间接故意

D.甲没有认识错误

10. 甲本想伤害乙,但在黑暗中,甲误将丙当成乙,而对丙使用了暴力,丙当场身受重伤,流血不止。甲发现是丙后,没有对丙进行救治,反而将丙大骂一通后离开现场。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对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按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处理

B.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处理

C.以故意伤害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D.甲没有救治丙的行为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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