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检两院考试法律专业知识: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式,是由有关国家通过外交途径进行的,也称为外交方法。这种方法充分尊重了当事各方的意志,当事国拥有自由选择和裁量的权利。
1.谈判与协调
谈判是争端当事国就其争端直接进行交涉,交换意见以求解决的方式。
谈判一般仅限于当事国之间,协商有时可以邀请中立国参加。
2.斡旋与调停
斡旋是争端当事方以外的第三方为促成当事国进行谈判或争端解决,采取和提供某些协助活动。第三国不参加谈判,也不提供任何解决争端的方案。
调停是第三方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谈判以协助争端的解决。
3.调查与和解
调查是指在涉及事实性问题的争端中,有关当事方同意将有关事实真相的调查交由第三方进行,以解决争端。调查报告的性质有当事国协议约定。
和解,是指争端当事国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将争端提交一个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对争端进行调查和评价,包括与当事国间的不断讨论后,提出包括事实澄清、解决建议在内的报告,并在此基础上促成争端当事国达成进一步的协议,解决其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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