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院、检察院考试:把握重点,事半功倍
湖南法院检察院的考试不仅仅有行测和申论,还有专业课考试,而且专业课考试内容繁多,让很多复习的考生十分抓狂,抓狂的原因有很多,时间不够、内容太多、知识点混乱、不容易记住等等,其实归根到底就是四个字:不知重点。内容繁多的考试与技巧性的考试差别很大,行测考试更多的是看技巧,掌握了方法就能够考,但是法律专业课考试却不是这样,有足够的时间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掌握考试的规律,把握考试的重点,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高频考点,重者恒重。法律的内容非常多,但是有些内容是不太容易出成考题的,而有些内容却在真题当中一再出现,比如说宪法当中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09年、10年、11年三年当中都出现过相关的考题,很多考生看到这里就会恍然大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重点,把它记住就行了,错!!!!是中央国家机关的职权很重要,这里也提醒广大考生,重者恒重的考点一般不是以点的形式出现的,而是以点带面,所以重点是什么不言而喻。从这个角度来看分析历年真题又是很必要的,但是这个口号谁都会喊,分析真题需要的是全面系统的真题和大量的时间,但是目前网络上的真题并不全面,重要是考生没有这个时间专门分析真题,所以真正能分析出规律的人并不多,只有那些少数专门从事这些研究的人才能真正把握规律,考生要想在短时间内掌握这些规律,恐怕要去向一些专业的老师请教一下。
理解为主,记忆为辅。实体法的复习与程序法有很大的不同,实体法的掌握和考试的方式都是以案例为主的,比如刑法的考查,纵观真题,考试都是以案例的形式展现的,那么考生在复习这一部分的时候就没必要像看宪法一样把所有的内容都记住,而是多多理解理论背后的联系,我不仅仅要知道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四个,还要把实际理论应用到现实的案例中分析中去,主体是谁,是否合格,主观方面是怎样的,为什么等等,只有多分析,才能理解的更加透彻,否则只掌握干涩的理论是不可能取得的,所以记住的知识可能会遗忘,但是理解的知识就永远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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