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文职2016年河南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6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
2016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宁夏折算为18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是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包括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1、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敏锐性与政治鉴别力。
2、职业道德。包括为民服务理念、公正执法理念。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工作有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与主要执法依据[PPSUC1] 。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2、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宗旨、任务、管理体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公安工作的内容、根本原则、根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
1、行政管理能力。包括调查研究、纠纷化解、风险识别。
2、应急处理能力。包括信息研判、快速反应、合理处置。
3、接处警能力。包括受理报警、求助、投诉、处警。
四、题型介绍
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分析三种类型。
(一)单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公安机关是具有什么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A.政治
B.阶级
C.武装
D.服务
答案:C
(二)多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我国刑法规定,根据情形适用属地管辖原则。下列哪些选项可以适用此原则?
A.外国人甲在中国境外打猎,因疏忽大意击中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汤姆,致其重伤
B.外国人乙乘坐外国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中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
C.中国人丙乘坐中国民用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外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
D.中国人丁在中国境内打猎,因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中国境外外国公民布某重伤
答案: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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