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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检面试热点:热切期待取消经适房和并轨公租房

来源: 2017-09-12 08:36

 现存的改革逻辑告诉我们:高层的介入,是某一领域启动改革和产生效果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此而言,近期被热议的保障房问题,预计将在未来发生面貌上的革新。有媒体报道,住建部相关司室已经开始汇总"试点"公租房并轨运行的城市有关情况,饱受各界非议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将逐步减少直至在全国全部取消,公租房将成为住房保障的主体。

然而,关于经济适用房话题更激烈的讨论显然不是来自于它的政策效果,而是它的政策灾难,即经适房的分配阶段存在贪腐丛生、寻租遍地的情形。"不患寡而患不均"是普罗大众的基本情绪反应,政府出台保障房政策也许无法惠及所有人,但却应该在分配上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理想可以无限丰满,现实却只能这般骨感。经适房作为国家政策倾斜后照顾中低产者的"住房蛋糕",其初衷不可谓不美好。但就一项公共政策而言,政策的目的很重要,政策的执行状况更重要。在现存条件下,经适房建设过程因为对开发商利润有3%的控制,又要求地方政府大力介入,所以开发商的热情不高,更无法有效激励地方政府官员。而在监管成本高昂的情况下,最终的结果也必然会是部分经适房被一些官员通过权力寻租的方式变卖或私藏。对于这样的结果,我们只能说非常符合现存官僚体系的激励机制,假使经适房的建设和分配没有任何腐败出现,反而令人啧啧称奇。

住房问题很可能是这一代中国人最关心的问题,围绕着"房事"发生的悲喜剧总是令人咋舌地充斥在大众传媒的空间上。不过,对于广大中低产者而言,住房问题的核心涵义还在于拥有属于自己的落脚空间。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启动的房改也就有了一个存在至今的衍生品---经济适用房。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目的在于让一部分中低收入者拥有自己的房子,从而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从效果上来说,也的确让一部分人享受到了国家政策倾斜的果实。

而在走过多次弯路之后,从普通民众到制定住房政策的官员也纷纷明白,"居者有其屋"虽然可以引为一项基本社会福利,但"其屋"并非一定要居者所有,而是"所住"即可。舆论关打通之后,取消经适房的实际阻力也就成了政策具体执行者的利益考量。对于这样一种状况,中央的态度展现出了一定的弹性,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前不久曾表示:"对于经济适用房是否取消,各地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建设与分配决定是否保留。"但从长远来看,经适房的退出气候正在形成,其大势应不可阻挡,中央的政策弹性只是为了给予地方整改一定的空间罢了。

5年前,经济学家茅于轼曾提出经济适用房不建套内厕所,一时间舆论汹涌。5年后的今天,中央的政策以认可的姿态回应了茅于轼的观点,即为了规避寻租,必须在提升监管的同时降低寻租者的兴趣。对于在规模上高歌猛进的中国大都市而言,要解决大量移民的住房问题,市场和政府应该有着明确的分工,对于所有无法甚至是不愿意在市场上购买住房产权的人而言,政府都应该提供最基本的住房保障。故而,取消建设过程效率低下、分配阶段充斥寻租的经适房正当其时,并轨廉租房、公租房,同时降低申请门槛、扩大服务人群,理当成为中国未来住房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方向。

除了经适房,保障房的种类还包括限价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限价房作为一种反市场行为,当然不值置评,但后两者作为近些年推出的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夹心层的住房服务,其并轨的必要性也越来越充分。这是因为无论廉租房还是公租房,都没有产权上的交易,而只有租赁服务,尽管当初政策目的针对不同种类,但在人口流动的规模、频率加剧的今天,将二者合并,又统一设置针对不同条件的不同价格的住房租赁服务,应当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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