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让司法公正守卫公平正义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2014年1月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
为帮助军转干考生进行2014年备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辅导专家将此次政法工作会议中着重强调的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整理如下:
"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此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把"公平正义"放在核心位置,标注着政法工作和司法改革的前行方向,温暖了这个寒冷的冬天。
社会转型期,随着物质生活日益富足,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诉求水涨船高。一个案件,可能是树立法律权威、增进法律信仰、维护公平正义的一个基石;也可能以"看得见"的方式成为信任坍塌的一个链条。公平正义既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就要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决不允许侵害群众权益,决不允许造成冤假错案,要通过个案积累筑牢公平正义的基石。
"物不得其平而鸣",一旦群众不能在政法机关实现权利救济,不能在司法审判中寻找公平正义,就可能选择法律之外的信访渠道捍卫权益。这些年来,一些地方"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悄然流行,上访与截访形成拉锯,莫不与此有关。可见,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就是要树立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清晰地认识到维权才能维稳,维权就是维稳;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就要坚持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以吏为师"的社会风气下,树立群众的法律信仰,首先要确立官员的法律思维。这些年来,诸如赵作海案等冤假错案,刺痛公众神经、造成负面影响,莫不说明权力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必然会异化司法公正。因此,领导干部应该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应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政府权力必然运行于法律轨道之上,公众权利亦必保护于法律框架之中。到那时,法律权威将护佑公平正义的阳光,抵达每一个角落,普照每一个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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