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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检考试申论备考:公文写作格式注意事项

来源: 2017-09-12 09:28

 公文写作以其严肃的主题、规范的格式、严格的行文规则和繁复的处理流程著称于公务员考试,也让不少考生头疼不已。其实公文写作的备考,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困难。下面立正教育专家为各位考生详细讲解公文写作的格式要求,希望能给大家备考带来些许帮助。

一篇完整的公文涉及到大大小小近二十个要素,每一个要素的内容、格式以及在公文中的位置都是相对固定的,所以要掌握公文的格式并不难。此外,一篇公文写作,一般不会出现所有的要素,而是只出现主体部分,所以大家重点注意主体部分的要素,其他部分当做客观题掌握即可。

公文的结构分三部分:版头、主体、版记。版头有六个要素,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和签发人。版头六要素并不是所有公文都必备的,有些要素是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的。

公文主体是考查的重中之重,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和印章、成文日期、附注以及附件等组成的。标题共有三种形式: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完整形式);事由+文种(简略形式);只有文种。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要和后面的发文机关署名一定要保持一致。公文写作中,不建议大家把标题拟成只有文种的这种简略形式,这种有点投机取巧性质的做法,虽然不能称之为错,但是会影响得分,最好写完整形式的标题。

主送机关需要注意两点即可,一是主送机关必须是"机关",而不能是个人,如果主送机关这块写的是"XX机关领导"一定是错的;第二要注意主送机关为多个时,它们之间的标点符号,一般遵循"同级不同类的用逗号隔开,同级同类的用顿号"这样的原则。正文内容只要考生按照一般的语言要求语句通顺、表达准确、无歧义即可,但是要注意请示只能"一文一事",如果出现了多个请示事项的,一定要把附加事项进行删除。

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这一部分,考生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大部分公文都需要盖章,考生在发文机关署名后面加"(印章)"即可;二是成文日期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年月日标全,且不标虚位,如"2014年11月6日"。

对于公文格式的掌握,立正教育专家建议各位考生有时间时可以拿出一张白纸动手把公文的各要素写出来,多写几遍,如此可以再脑海中留下了一份完整的公文格式。这样,公文写作,格式这一块拿分就是信手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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