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政审说明公告
根据《2017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政审工作将于2017年5月9日16:00前完成,并将政审材料报至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现将政审材料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所需上报的政审材料
1.《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考察表》1份(可见附件下载);
2.本人及其直系血亲和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证实材料》,每人1份。(可见附件下载)
3.人事档案(我司开具调档函)
4.毕业证书原件
5.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复制件首页+本人页)
6.本人政治表现(无犯罪证明) (我司开具介绍信)
7.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二、材料说明
1.《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考察表》(可见附件下载)
填写说明:个人从小学到大学及参加工作的简历(时间要具体)、本人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个人的成长经历及个人有哪些优点、特长等、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准确出生日期、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属村、社区、街道名称)、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兄弟姐妹。
2.《证实材料》(可见附件下载)
填写说明: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由居委会出具;已参加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出具;
直系血亲和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证实材料,由所在居委会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校读书的,由所属院校出具。
三、工作要求
1)5月9日16:00前完成政审工作,并将政审材料报至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
2)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于5月3日-5月5日可安排开具调档函及介绍信。
地址: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A座1609
咨询电话:31651834、31837648、31361179(凡未接到体检不合格电话通知者,均可按要求准备政审材料。)
原标题:2017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政审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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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考察表.xls
证实材料.doc
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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