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普兰店区法院招聘速录员17名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招聘数量
人员性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所需资金由区政府财政拨款,由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招聘岗位及数量:亚伟速录员17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应聘人员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身体健康,没有吸毒史,没有纹身或刺青(少数民族因宗教信仰除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与原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尚未解决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
2017年9月4 日在普兰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普兰店区人民法院网站(大连诉讼服务网)和智联招聘,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本人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2日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时,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普兰店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一楼接待处参加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由报考人员本人带《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速录员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普兰店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未经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7年9月14日、15日8:30--16:00时
领取地点:普兰店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一楼接待处
(四)考试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由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
1、技能测试
10分钟的朗读速度为160字/分钟亚伟速录汉字操作技能考试,测试结束,系统自动评分。听打速度100%,正确率不低于70%,达到要求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和仪表气质等方面。面试及格分数为60分,达不到60分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权重计算,即技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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