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北安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警15名公告(2)
(二)资格审查
由北安市人民法院招聘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负责资格审核。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按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100米,俯卧撑;女800米,100米,仰卧起坐。
2.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北安市政府门户网及北安市人民法院网的通知为准。
(四) 面 试
1.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不多于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北安市政府门户网、北安市人民法院网的通知为准。
(五) 体 检
体检由北安市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统一组织,根据招聘计划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1.体检时间、地点以北安市政府门户网、北安市人民法院网的通知为准。
2.体检项目:胸透、肝功、乙肝系列、心电、尿常规等。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六) 政审及岗前培训
1.体检合格人员,由北安市人民法院政工科对其进行政审,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家庭人员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2.政审合格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无法达到履行职责所需工作能力的,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3.对全部合格人员进行微机打字(听打)能力培训和测试。
(七) 公 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报北安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 聘 用
公示期后,北安市人民法院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分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五、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临时性公益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市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费用由市财政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
(三)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和违反录用纪律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 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聘用工作的公正,凡发现以权谋私、暗箱操作人员,将对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三)北安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设纪检监督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6-6421663
本公告由北安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北安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15名司法辅警公告
北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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