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招聘6人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南京市、苏州市、武汉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设专门审判机构并跨区域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于2017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技术调查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学理工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技术领域的工作,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有一定的文字材料撰写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计算年龄的基准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5.不存在《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
6.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正接受调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适合担任技术调查官的情形。
二、应聘人员专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名应聘:
1.在相关技术领域接受过系统的教育和训练,具有5年以上该技术领域的工作经验;
2.在相关技术领域接受过系统的教育和训练,具有该技术领域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在相关技术领域获得硕士学位,并从事该技术领域的实践工作3年以上,工作业绩优良;
4.在相关技术领域获得硕士学位,并从事该技术领域的研究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研究成果。
三、岗位要求及名额
1.岗位职责:技术调查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明确案件技术事实争议焦点;对技术事实的调查范围、顺序、方法提出建议;参与技术事实的调查取证、勘验、保全;参与询问、听证、庭前会议、庭审活动;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列席合议庭评议;协助法官组织鉴定人、相关专业人员提出鉴定、咨询意见;出具书面意见并对其负责等。
2.岗位名称及数量:见附件
3.岗位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
4.岗位待遇:年薪约人民币20-30万元,具体薪酬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及工作量与应聘人员协商确定。
四、招聘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组织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考试、体检、考察并对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问题,签订聘用技术调查官合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9日16:00。
(2)应聘人员通过邮件进行报名,报名邮箱E-mail:nanjing.hr@163.com。
(3)报名邮件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请在附件下载);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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