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太仓市人民检察院辅助人员招聘3名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行政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检察行政辅助人员3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太仓市户籍,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法律、中文文秘类专业优先。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②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过处分的;
⑤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⑥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7日。
报名方式: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7日16:00)。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考核方式:采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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