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招聘雇员2人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聘者思想水平、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驾驶员需另行进行场地考核,不计分数,合格为达标。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入岗手续并签订《雇员劳动合同书》,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初次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工资按《义乌机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七)建立储备库。
体检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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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雇员招聘报名表.docx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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