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岗位要求,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档案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要求与条件:
1、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2、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遵章守纪,能够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30日~4月4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加贴一寸近照),要求内容详实,发送到电子邮箱:fhdfrl@163.com。
工作人员在收到《报名登记表》后,经初步审查符合招聘要求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参加现场审核时,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随带书面的《报名登记表》三份,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上岗证(如有)、驾照(如有)等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取消报考资格。
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98号,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联系电话:88975338(陈老师)、88975336(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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