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招聘速录员、计算机管理员5人公告
经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务派遣形式)速录员4名、计算机管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不限性别,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6日后出生、年满18周岁以上),大专以上学历;速录员专业不限,计算机管理员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
3、户籍不限(其中速录员岗位因工作性质需能听懂绍兴话);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速录员需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计算机管理员需熟悉计算机技术与网络应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6月28日9:30-16:3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楼812办公室。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
(4)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2、考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速录员测试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限时看打、听打测试,按每分钟准确录入120字设置测试题目,不限输入方式);计算机管理员测试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应用知识。
3、面试。根据考试成绩,速录员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计算机管理员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组织面试。
4、体检、政审
(1)体检:按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然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院进行政审。
根据考试、面试、体检情况,择优确定人选。经试用考核合格,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三、待遇、管理
1、实行编外用工管理,合同期内根据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580270、88580575、88580039。
原标题: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招聘速录员、计算机管理员公告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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