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25人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任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龄23至65周岁;3、户籍及居住地在本区或工作单位隶属本区域的;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选任程序:由区法院会同区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专业需要及地域分布等进行择选,提出拟任人选,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报名办法:⑴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公民,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以书面形式向区法院推荐;⑵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公民,可直接向区法院提出书面申请;⑶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一寸近照两张,身份证、户籍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间:自2017年8月15日起截止到2017年8月18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区法院政治处、余杭法庭、塘栖法庭、良渚法庭、瓶窑法庭。
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及职责详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联系电话: 86224713、88670085、86372265、88771621、88541248。
原标题: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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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推荐表.doc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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