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财会人员1人公告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拟招聘派遣制财会人员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财会专业毕业,有会计证,有一定工作经验或熟悉机关事业单位报销、资产录入、出纳等工作,年龄在18-30岁之间,能够长期稳定,工作踏实、认真、负责。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发至邮箱dyzyzzb@126.com,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报名工作结束后,按1:3比例组织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试用
面试、体检合格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供住宿,缴纳五险一金,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特此公告。
原标题: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财会人员公告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7年03月13日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