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博兴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助理、书记员等人员招聘公告
我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执行助理、书记员、驾驶员,招聘条件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及法律法学相关专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聘审判执行助理的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2.本科报考年龄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28周岁,退伍军人报考年龄不超过24周岁;驾驶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2年以上(年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拟招录书记员(男女不限)、审判执行助理、驾驶员(以上两项限男性)数人,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办公室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
四、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7日开始报名,报满为止。
报名咨询电话:0543-2308099 2910291
报名人员请登录博兴县人民法院网站,网址为:http://bzbxfy.sdcourt.gov.cn/,下载并需如实填写《招聘审判执行助理、书记员等人员报名表》,并将此表发至bxfyzgk@126.com
五、测试及面试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及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面试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一份。
2.测试
(1)审判执行助理体能素质测评。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入警训练科目六为参照标准。体能素质测评由博兴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2)书记员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中文录入(看打、听打)。
(3)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道路驾驶测试。
3.体检。
六、录用
1.面试、测试、体检合格的,通知本人报到试岗;
2.试用期满组织综合考察考核;
3.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原标题:博兴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助理、书记员等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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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执行助理、书记员等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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