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10人公告(2)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能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司法警务辅助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遵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确定为初录人选,依次递补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在测试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审判辅助岗位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进行看打录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依次递补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测试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五)确定初录人员
司法警务辅助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审判辅助岗位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及网络技术管理岗位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为初录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学识和技能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弃权形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原标题: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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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xlsx
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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