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青州市人民法院招聘50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青州市鼎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青州市人民法院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青州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青州市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50名,其中刑事审判辅助人员20名(男性),其他审判辅助人员10名,聘任制兼职法警20名。
二、基本条件:
1.审判辅助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法律等政法类及文秘、财经等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可作为优先因素);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2. 聘任制兼职法警
(1)具有青州市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大专以上学历可作为优先因素;
(4)具有C1以上驾照,两年以上驾龄;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专业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7)退役士官、退役义务兵中的男性,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0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不得招录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可自行到青州市人力资源招聘网(http://www.qzzpw.org); 青州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qzfy.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8月25日,工作日期间到青州市鼎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
咨询电话:0536-3206798;0536-3271107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要本人携带下载的报名表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2份、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速录师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名字),通过司法考试的需携带司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具有C1以上驾照的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公布。对报考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准考证另行等待电话通知领取。
五、考试安排和体检、政审
1.本次考试按照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体能)测试成绩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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