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人公告(2)
(二)资格初审
查询时间:2017年9月10日9:00-9月11 日17:00
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查询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9月10日9:00-9月11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9月12日9:00-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成功后,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A4纸打印,确保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实行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统一组织阅卷。试卷满分为100分,行政能力测试占30分,申论占7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 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若因此出现缺额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网上公示。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上述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在笔试基础上进一步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数 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范围。
(七)考察及体检
考察体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上报考察所需材料。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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