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伊川县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5人公告(2)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伊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地址:伊川县城豫港大道与酒城北路交叉口)。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学历证书,经资格审查合格,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当场数码照相和指纹采集。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7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准考证。
4、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对象范围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在伊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伊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
(1)考生自行打印填写《2017年伊川县招聘劳务派遣法院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1);
(2) "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共青团洛阳市委、县委出具的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证明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附件2);
(4)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3)。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伊川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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