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荥阳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补充公告
经荥阳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协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报名条件、时间作如下调整:
(一)具有荥阳市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调整为具有郑州市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1日后出生),法律本科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日后出生)。调整为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7日。调整为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9日。
特此公告
原标题:荥阳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补充公告
荥阳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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