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荥阳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70名公告(2)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为100分
4、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进行,各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实际操作。警务辅助人员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有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7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有效成绩×5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执行1500元/月/人,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由荥阳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荥阳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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