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嵩县法院检察院总工会3个单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4人公告(4)
(八)考核
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进行。
(九)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通过"嵩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派遣
招聘人员确定后,经岗前业务培训合格后,由人才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劳务派遣,派往指定岗位工作。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派遣人员由法院、检察院、总工会使用。嵩县诚信人力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同县法院、检察院、总工会签订派遣协议、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内工资按上级规定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所需费用(工资、社会保险费、派遣费)按有关要求执行。合同期内对所招聘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每年对派遣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作为续聘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依据之一。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选聘的派遣人员自主择业。如需用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工作监督与责任追究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人员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嵩县2017年为法院检察院总工会3个单位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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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为法院检察院总工会招聘报名表
嵩县为法院检察院总工会招聘专业类别
嵩县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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