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南鑫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性别不限)聘用制书记员,现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岗位需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三)年龄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四)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检察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六)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八)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并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理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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