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江夏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10人公告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购买服务书记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工作;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2年(含)以上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具有10年(含)以上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40字以上;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本公告所涉及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8月30日。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7日
2.报名地点:江夏区就业局(区社保大楼二楼6号窗口)
3.相关资料: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4张。
4.要求: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招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能力素质。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三)面试
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职业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文字录入速度,最低标准为: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40字以上。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由区就业局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30%+职业技能测试×30%,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江夏区就业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应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按权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由区人民法院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三、录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每月工资3800元(含五险)。
报名咨询电话:87952017
原标题: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书记员公告
江夏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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